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关于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我院3月18日发布的《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原则: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具体招聘职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二、 审查时间:2009年5月20日9:00—16:00
三、 审查地点: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多功能厅(成都市净居寺路20号)
四、 审查所需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0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如系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4、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见附件1《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我院将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的各项具体条件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只有完全符合公告中所要求条件的考生才能通过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责任由递补人员自行承担。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下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件
咨询电话: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劳动处028-84504010
特此公告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劳动处
2009年5月15日